吉水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工程项目-吉水县白水镇2024年度一般病险山塘整治工程于2025年1月22日9点00分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公开招投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有44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签到、递交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名单如下:
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1
******有限公司
23
2
24
3
25
4
26
5
27
6
28
7
29
******有限责任公司
8
30
9
31
10
32
11
33
12
34
13
35
14
36
15
37
16
38
17
39
18
40
19
41
20
42
21
43
22
44
资格审查单位详细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
资审审查结果
通过
不通过(企业负责人未提供A证)
不通过(安全员未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不通过(未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不通过(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无截图,未进行网上登记)
不通过(未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不通过(未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中标排序情况如下:
第一排序人
投标报价
783517.23
承诺工期
64日历天
建造师
段彩蓉
注册证号
鄂******3283
技术负责人
刘洋
K******00120
专责安全员
欧阳小琴
鄂水安C******310
第二排序人
783247.89
罗祥云
川************
方国强
******774
罗超
川水安C******418
第三排序人
786835.95
龚大兵
川 ************
于冬梅
******056
吴浩
川水安 C******6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起始日期为:2025年1月23日-2025年1月26******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人员及提供社保证明。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
******办公室
监督电话:******
招标人:******人民政府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吉水县白水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此功能只对VIP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微信扫一扫登录
账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