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技术和商务部分”第二条现调整为:“2.投标人奖项荣誉(4 分):自2021年1月1日(以颁奖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建的商业街亮化工程业绩或文旅综合体亮化或灯光秀、光影秀工程业绩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荣誉奖项的,地市级及以上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备注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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