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龙岗区营商环境,解决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1号),结合深圳市及龙岗区产业发展定位规划,现就龙岗区宝龙智能机器人和新型储能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制定如下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
一、项目名称
宝龙智能机器人和新型储能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
二、意向用地单位
******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2024年深圳市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出了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发展体系的2.0版本,机器人和安全节能环保成为其中两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智能机器人产业更是新增成为“5-10年内产业规模实现倍数级增长”的未来产业集群之一。龙岗区是深圳市的产业大区,尤其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等产业领域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智能机器人、新型储能作为智能制造和新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龙岗区现有的产业基础和优势企业项目,在推进上述两个产业集聚发展的同时能够有效为其它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增势赋能,加快推动辖区产业技术创新升级,增强区内企业的竞争力,培育我区未来5-10年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本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在龙岗区已有产业用地约1.76万平方米,已建成面积约3.56万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5000平方米,已建成空间全部自用且已使用完毕。因业务发展迅速,龙岗区内现有厂房面积无法满足发展需要,因此项目用地单位在江苏镇江、广东惠州等地租赁了约4.5万平方米厂房用于满足现有产能要求。2023年意向用地单位承接了大量订单,同时在现有智能机器人制造产业的基础上,新增新型储能研发及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线,预计建成产能约为年产2500台锂电仓储设备和1.2GW储能系统,厂房面积总需求达到13.6万平方米。因此项目意向用地单位迫切希望在龙岗区投资建设新产线,并将外地分散产能全部回流以提升运营效率、节约管理成本。
项目建成投产将助力意向用地单位发展成为机器人及储能产业头部企业,促进龙头企业的资源集聚和互补,提升龙头企业的科技研发能力和先进制造水平,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持续巩固高端制造和绿色低碳产业集群优势,同时将带动龙岗电子元件、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等以新质生产力为代表的领域发展提速增效,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推动力和支撑力。
(二)可行性:从政策层面上看,龙岗区积极承接深圳市的“20+8”产业集群,全力推进“IT+BT+低碳”三大产业集群******街道,以先进制造业为主,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该地区制造业基础雄厚,产业优势突出,比亚迪全球研发中心、龙岗区储能产业园、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二期、宝龙上井半导体与先进制造业产业园等一批优秀项目正加速建设中。辖区优质企业数量多,优质的营商环境和产业配套能够为本项目的协同创新和融合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从项目资质上看,本项目意向用地单位是创业板上市公司,自迁入龙岗以来,企业扎根龙岗,为龙岗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近5年来公司营收和净利润均保持了较快增长,盈利能力不断提升,有较强的项目资金保障能力。项目用地单位拥有600多项产品著作权和专利权,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还获得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深圳市5G智慧物流和智能制造示范单位等荣誉,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制造实力。从战略价值上看,项目用地单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新能源动力电池生产线是公司最先开展的业务板块之一,业务较为成熟、规模较大,开发新型储能系统技术力量雄厚、创新能力一流、客户资源优质、运营能力以及全面的质量体系控制能力优异,为本项目实施提供较为有利的保障。新型储能系统全栈式自研自产,叠加公司多年智慧物流和智能制造的技术积累,可形成产业链闭环。通过新型储能系统开发和运营等多元需求,可拉动龙岗区储能产业联盟成员原材料、储能电池、储能系统及运营等业务,拓宽市场通道,实现大储能产业联盟成员深度嵌套。因此,智能机器人及新型储能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落成,将进一步推动龙岗区智能制造和新能源产业的协同发展,助力深圳市加速培育打造万亿级、千亿级产业集群。
(三)建设内容:项目用地单位拟在龙岗建设智能机器人及新型储能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建设主体包括3栋高标准现代化厂房及2栋配套用房,主要产品涵盖智能机器人和新型储能系统,通过研发生产自动化生产设备、研发检验设备及配套智慧物流仓储、智能生产管理系统等软硬件设施,充分利用深圳市产业链优势,实现对智能机器人、新型储能系统的规模化生产有机融合。
(四)初步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4.6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18.5万平方米,其中现代化生产厂房面积占比不少于80%,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占比不超过20%。
四、产业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工业机器人制造、新能源产业。
(二)生产技术:竞买申请人或其母公司拥有制造业综合自动化,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现代企业管理技术的有机结合,智能机器人、新型储能系统开发领域超百件及以上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
(三)产业标准及产品品质:产品生产符合国家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2301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CMMI5认证标准。产品相关技术规格均满足相关技术规格书或者质量文件要求。
(四)投产时间: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用地后5年内建成投产。
(五)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固定资产额)≥4000元/㎡。
(六)产出效率
1.本项目的产出效率应按照本宗用地产业监管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2.节能环保:新增地块产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项目年总产值)≤0.076吨标准煤/万元。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位于[宝龙科技城片区]法定图则修编 22-05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6万平方米。
(二)用地功能:普通工业用地(M1)。
(三)建筑规模:计容建筑面积约18.5万平方米。
(四)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
(五)期限:30年。
(六)权利限制:
1.转让或出租限制:本宗项目用地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建筑物原则上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其实际控制人及两者在深圳注册成立的一级、二级控股子公司自用为主,确有出租需要的,在满足本方案约定的相关经济指标、经区产业部门批准后,可出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且租金标准、租赁对象等均按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2.股权变更限制: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内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3.抵押限制:竞买申请人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七)竞买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本宗地:
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1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六、环境保护要求
(一)本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二)本项目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及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规范、标准的要求执行。
备注:具体的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规划设计要点、建设时限等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经济贡献指标可根据实际用地规模进行调整。产业类型选自深圳市统计局制订的《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24〕1号)的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9日至2025年2月14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龙岗区商务局(投资促进中心)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深圳特区报》、深圳政府在线、龙岗政府在线同时发布。联系人:刘小姐、钟先生,联系电话:0755-******、0755-******。
深圳市龙岗区商务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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