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工业园区公共空间提升利用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铅设招字[2026]第1号
******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专债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铅山县工业园区公共空间提升利用建设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铅山县工业园区内。
3、建设内容:(1)管委会及周边建筑改造,工业园管委会内院改造,改造面积约8327平方米。(2)园区整园提升改造长度约14.5公里,包含金山路、银山路、兴业三路、经开路、兴业五路、兴业八路、创业路等。
4、工程总投资:约13496.79万元
5、本项目设计费:本项目设计招标要约价格(招标控制价):暂定价为147.852万元,最终设计费以财审价为收费基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的5.5折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1。
6、设计周期:本项目总工期6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报审,4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总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7、 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报批配合,所有招标范围内容及后期变更设计工作等一切施工图设计方案等全过程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验收配合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含)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提供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及劳动合同时限为连续近 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
4、本项目拟派的设计人员(除设计主持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结构专业、道路专业、建筑专业、电气专业、造价专业、风景园林专业各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国家注册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还必须提供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及劳动合同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投标人视项目需求可自行配备含以上各专业人员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岗位人员专业以岗位证书为准。
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提供原件扫描件);是委托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社保证明材料,社保及劳动合同时限为连续近 6个月(指开标前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投标人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规定,省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
9、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投标保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
因本项目为电子化不见面开标,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彩色扫描件,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eb/网上报名;
2、文件获取: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附件材料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4日。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要求文件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07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铅山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媒介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设计补偿费:招标人将不对未中标人进行经济补偿。(注:如果本次招标不成功,则不支付任何投标人方案补偿费用。本次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计方案版权归招标人所有);
3、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委托代理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也无需递交相关材料的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参与本项目相关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